营山县委报道组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
日期:2017-07-28

中共营山县委报道组是全县对外宣传的重要机构之一,属县委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引导舆论,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和培训、联络通讯员等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中共营山县委报道组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营山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中小学教师)。

(二)考调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品德优良,作风扎实,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 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平面主流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篇及以上。

3. 中共党员。

4.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及新闻传播学类相关专业。

5.身体健康,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指入编后的正式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考调程序

考调按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7日至8月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中共营山县委报道组办公室(地址:营山县正西街110号县委大院八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市级以上平面主流媒体发表新闻稿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5)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到报名处按要求填写《中共营山县委报道组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中共营山县委报道组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7年8月9日下午15:00至18: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考调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该比例的,本次考调取消。

(二)考试

本次考调工作由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中共营山县委报道组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调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权重占60%,面试权重占40%。

1.笔试。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内容为新闻写作。笔试成绩于笔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共营山县委报道组公示栏张榜公示。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编制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责任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公布。考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ingshan.gov.cn/,下同)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而影响取舍的,将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拟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符合考调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对象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行,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本条第(四)款的办法递补人员。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下的“招考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及上编等手续。

三、纪律监督

在考调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参加考调人员在考调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取消考调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参与考调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咨询电话

1.0817—8223939  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

2.0817—8225131  中共营山县委报道组

3.0817—8377693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中共营山县委报道组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营山县委报道组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8日

 

 

 

 

附件1     中共营山县委报道组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提示:请仔细阅读表内各项目及表下说明后再认真填写)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身份

证号

 

贴近期1寸

正面免冠

相  片

出生地

 

民族

 

健康

状况

 

政治

面貌

 

最高

学历

 

学位

 

文化

程度

全日制教育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在职教育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职业技术职称

 

户口所在地

省(市、自治区)     县(市)    乡(镇)

家庭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①座机:

②手机:

简历

(学习、工作)

 

考生诚信

承  诺

我已仔细阅读公告,并郑重承诺:我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名:

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审查人意见:                 签字:

人社部门审查人意见:                 签字:

组织部门审查人意见:                 签字:

备注

 

                     

说明:①本表除“资格审查”栏外均由本人如实、准确、清楚、工整手工填写,否则,责任自负;②“姓名”必须与毕业证、学籍档案一致;③ “学习、工作简历”必须填上具体起止年、月及毕业学校(初中毕业起始)、工作单位名称,填写简历不得间断。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营山县委报道组:

兹有我单位工作人员          同志,性别:      ,

     族,        学历,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参加工作,入编时间为    年    月,         年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岗。2014年年度考核为    等次, 2015年度年度考核为    等次,2016年度年度考核为     等次。经研究,同意该同志参加中共营山县委报道组工作人员考调考试,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证明。

 

工作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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