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设、路政和海事执法协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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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拟在所属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设、路政和海事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设执法协管员5名,路政管理执法协管员7名,海事执法协管员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见《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执法协管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详情请登录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和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http:// www.pzhsxq.gov.cn)查询。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攀枝花市内外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含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考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见《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执法协管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工作由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公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公招工作领导小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主要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和照片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重在进行全面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09年9月14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为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攀枝花市西区陶家渡东路202号,即西区动力站河门口公园上大门左上方50米)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需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执法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公招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3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报考者报名时应按照规定带上以下材料:

  (1)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在职人员须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能够证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初审

  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公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全部资格审查工作应于2009年9月18日前结束。报考者应在2009年9月19日后登陆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笔试。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2009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09年9月26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09年9月30日起在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办公楼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者如对自己成绩有疑问,可于 2009年9月30日到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申请查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3.面试通知书的领取。通过笔试入围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09年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在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为2009年10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公布。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综合成绩计算与公布

  1.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 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于2009年10月15日起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办公楼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体检人员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排列、且按照岗位名额的等额确定。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试合格者。

  (二)体检项目、结果和时间、地点

  体检项目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由招聘单位确定,体检结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判定,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组织复检。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划分岗位等额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体检的组织和体检费用

  体检、复检均由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核

  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公招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确认。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相关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确定聘用人员

  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报攀枝花市西区人事局研究批准,确定正式临时聘用人员。

  九、办理聘用手续

  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按照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09〕57号)的规定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其中,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等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监督、咨询电话

  (一)监督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察局 0812-5555444

  (二)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建设和交通局办公室 0812-5551536

  岗位表.xls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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