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招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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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
                 大足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我县编制委员会审批同意,决定面向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重庆市大足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管理人员(职员)3名,其中: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名;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项目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2名。
三、招聘范围
户口地区、性别不限。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立案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熟悉机关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政府投资和项目管理的择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15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大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地址:重庆市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中心)。
3、报名方式:按照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者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委托材料。
4、资格审查
由大足县人事局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工作人员政审考核登记表》,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六、考核
由大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大足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等。
七、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的体检由大足县人事局、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大足县人事局、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九、公示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由县人事局、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批聘用,并签订人事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
联系人:万立耘
联系电话:023-43769165,13527306788
电子邮箱:cqdzfgw@163.com

二00九年九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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