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36名科级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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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拓宽视野选拔集聚一批适应“三个加快”的优秀人才,激发广大干部实干奋进、激情创业的活力,遂宁市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要求,采取常规公选和定向公选两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拔36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委领导下,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统筹、政策指导和面试的统一组织,各区县具体组织实施。实行统一公告、统一标准、统一命题和测试、统一程序、统一公布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用。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名额和条件
面向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乡镇(街道)事业站所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村(社区)干部,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优秀人才,公开选拔36名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资格条件为:
1.符合《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有关回避方面的法律规定;
2.年龄40周岁以下(196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个别岗位放宽到高中、中专文化程度;
4.具有3年以上连续工龄或自主创业经历,个别岗位放宽到1年以上;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管理人员,应现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1周年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认定标准以2009年10月底纳入全市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为准;规模以上企业参照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统字[2003]17号文件)执行;
6.身体健康;
7.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的不予录用的情形。
任职时间、工龄均截止2009年10月31日(连续任职、连续工龄计算办法为:从2009年10月31日往前倒推)。企业、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工龄以劳动人事部门认定的为准。
近三年内参加各类聘用、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不称职、在统筹公选中经党委研究决定任用之后放弃任职者,不予报考。
具体职位及条件附后。
三、公选程序及办法
(一)常规公选10个职位的公选程序、办法
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3+2”模式。“3”即基本知识、基本能力、专业能力测试。“2”即民主测评、综合评价。
1.基本知识与基本能力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基本知识测试重在考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能力测试重在考察理解会议精神的能力,把握重点、归纳概括的能力,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每个职位按笔试成绩取前5名进入体检、专业能力测试。
2.体检。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组织进入面试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执行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专业能力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重在考察应试者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和运用能力,与人沟通、影响他人的能力,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把握大局的基本能力。
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取前2名进入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程序。
每次测试成绩,均在测试1周后在“党政网”遂宁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4.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由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实施。根据考察情况和测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提交区县党委常委会、园区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二)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乡镇(街道)事业站所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优秀人才定向公开选拔26个职位的程序、办法
1.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村(社区)文书公开选拔的程序
①资格审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初审后上报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重点把关审查是否存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一票否决”的情况,以及近三年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群体事件、上访、恶性治安案件等情况,凡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取消报考资格。凡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予报考。
②奖励加分。近三年(2006年10月31日以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村(社区)文书在本人任期内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中央部委或国务院部门)、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区县党委政府表彰的,每项次分别加5、4、3、2、1分;本人任期内所在村(社区)受到上述表彰的按同级别标准的60%计分。奖励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由报考者提供奖励加分原始依据,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进行审查确认后报市统筹公选办在全市公示。
③能力测试、考察任用。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占60%)和面试(占40%)。测试内容主要为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市委市政府现代农业“五大攻坚行动”、“农村八项工作”、“四村一园”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等关于农村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侧重点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基本能力。按笔试(含加分)成绩取每个职位前5名进入体检、面试程序。体检由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组织进入面试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执行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根据总分取每个职位前2名进入考察,考察由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实施。根据考察和测试情况,由所在区县党委常委会、园区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2.面向优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公开选拔的程序
①资格审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初审后上报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重点审查个人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情况。
②奖励加分。近两年(2007年10月31日以后),被市、区(县)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的,每次分别加1、0.5分。同一年度同时被评为市、县级优秀的,以最高奖励分值为准,不重复加分。奖励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③能力测试、考察任用。能力素质测试分为笔试(占60%)和面试(占40%)。测试内容主要为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市委市政府现代农业“五大攻坚行动”、“农村八项工作”、“四村一园”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等关于农村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侧重点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基本能力。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取每个职位前5名进入体检、面试程序。体检由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组织进入面试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执行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根据总分取每个职位前2名进入考察,考察由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实施。根据考察和测试情况,由所在区县党委常委会、园区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3.面向乡镇(街道)事业站所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拔的程序
①资格审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初审后上报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重点把关审查是否存在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一票否决”的情况,以及近三年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群体事件、恶性治安案件等情况。凡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取消报考资格。
②奖励加分。近三年(2006年10月31日以后),本人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中央部委或国务院部门)、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区县党委政府表彰的,每项次分别加5、4、3、2、1分。奖励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由报考者提供奖励加分原始依据,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进行审查确认后报市统筹公选办在全市公示。
③能力测试、考察任用。能力素质测试分为笔试(占60%)和面试(占40%)。测试内容主要为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市委市政府现代农业“五大攻坚行动”、“农村八项工作”、“四村一园”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等关于农村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侧重点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基本能力。按笔试成绩取每个职位前5名进入体检、面试程序。体检由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组织进入面试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执行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根据总分取每个职位前2名进入考察,考察由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实施。根据考察和测试情况,由所在区县党委常委会、园区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4.面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优秀人才公开选拔的程序
①资格审查。参加面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定向公选的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所在企业出具的任职文件(或任职证明,任职证明需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和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填写报名登记表1式2份并由本人所在企业签署同意意见,交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资格由企业所在地经委初审后报职位所在地组织部。
参加面向外出务工及返乡创业优秀人才定向公选的报考者,报名时需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和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规模以上企业务工者,报名时应同时提供所在企业出具、企业所在地经委审核的任职文件(或任职证明,任职证明需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务工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出自主创业、返乡创业者,报名时应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投资规模和用工情况证明;外出务工及返乡创业优秀人才在报名时均应如实申报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违法犯罪的情况。
②奖励加分。近三年(2006年10月31日以后),本人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中央部委或国务院部门;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不含外观发明专利)、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区县党委政府表彰的,每项次分别加5、4、3、2、1分。奖励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由本人提供奖励加分原始依据, 区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查确认后报市统筹公选办在全市公示。
③能力测试、考察任用。能力素质测试分为笔试(占60%)和面试(占40%)。测试内容主要为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市委市政府现代农业“五大攻坚行动”、“农村八项工作”、“四村一园”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等关于农村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侧重点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基本能力。按笔试(含加分)成绩取每个职位前5名进入体检、面试程序。体检由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组织进入面试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执行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根据总分取每个职位前2名进入考察,考察由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实施。根据考察和测试情况,由所在区县党委常委会、园区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四、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凡是具备报名条件和资格的,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6日—12月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职位所在地的区、县委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
(3)报名方式: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和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填写报名登记表1式2份并由本人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交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资格由报名所在地组织部(园区组织人事局)进行审查。凡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经资格审查,每个职位符合条件和资格的报考人数少于10人的,个别特殊职位少于8人的,取消该职位的公选。
(5)报名缴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2.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统一评卷。在各区县设置考场。报考者于12月15日到报名地组织部(组织人事局)领取准考证,12月16日统一参加笔试。
3.体检。体检时间以职位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通知为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对非选任制职位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的人员,免去所任职务;对选任制职位的人员,任职满一年后,对其进行考核,不胜任者,依法免去所任职务。面向优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定向公选的干部,两年内不得调离乡镇(街道)工作。
五、公选纪律
1.考生必须如实申报相关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如有虚报、瞒报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 在考试、考察期间,取消考试、考察资格,已经任用的,取消任职资格退回原地。三年不准报考。
2.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选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0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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