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民政局公开直接考核招聘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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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 阳 市 民 政 局
关于公开直接考核招聘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8]18号),经市人事局批准,我局将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财会专业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热爱慈善事业,愿意在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工作五年以上。
(四)全日制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普通国民教育应届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提供学校的有效证明)
(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通过国家英语六级。
(七)35周岁以下。
(八)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市民政局成立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组,工作组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公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在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报名。资格初审由市民政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组负责,资格复审由市人事局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提供学校的有效证明)来绵阳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按川价[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交综合面试考核费80元/人。
报名时间: 2010年5月13日—2010年5月19日(除开双休日)
五、考核
考核工作组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专业知识考试、专业技能操作、综合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以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果报考人数较少,由考核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表决情况记录备查。考核结束的第二天在绵阳市民政局局域网(http://mymz.my.gov.cn/)上公布结果。
六、体检、考察
按照按市人事局、市编办《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7〕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由市民政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组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绵阳市民政局局域网(http://mymz.my.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拟聘岗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签订就业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者,形成考察结论,签订就业协议。
九、聘用
符合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人员,向市民政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组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后,再报市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十、有关工作要求
(一)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绵人发[2007]18号、绵人发[2008]18号规定执行。为保证公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整个公开直接考核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纪律,实行回避、通讯工具管理等制度。
十一、咨询电话
0816-2399087 13568273991 李敏
绵阳市民政局
201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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