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部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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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南部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结合单位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单位、专业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县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详见《2009年南部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考聘范围和对象
考聘工作人员面向社会,符合考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2006年5月1日后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南部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考聘范围。
三、考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其它条件详见《2009年南部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五)凡已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如要参加本次考聘,必须经原单位同意,聘用后如与原单位发生合同纠纷,一切责任自负。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9年6月19日至7月3日工作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
南部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县政府大楼五楼)
联系电话:0817-5588229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报名所需资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就业推荐书,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四张,如实填写《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专业。
(四)资格审查:
2009年7月3日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
(五)《准考证》领取:
2009年7月3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凭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整该专业的考聘计划。开考时因故缺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试仍然有效。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医学类专业公共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非医学类专业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考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影响取舍时,专业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均相同排序并列影响取舍时,则抽签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笔试缺考,进入面试人员的人数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南部人事网公告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笔试、面试对象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三)政策性加分。符合中央、省加分政策的,按照政策办理加分,但最高不超过6分。考生加分资格由县人事局审查确认,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的原件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试科目分值、权重及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70%(其中:公共科目100分,占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100分,占笔试成绩60%),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30%。
考生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含加分)+面试折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参考人员的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排序并列影响取舍时,首先按国家、省、市规定的优先政策优先确定体检人员,再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最后,如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均相同排序并列影响取舍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待定。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初检公示三日内申请复查一次,复查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查为准。
在体检中,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聘专业出现缺额时,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不予受理。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聘资格。考聘专业因报考人员被举报且查实取消资格出现空缺时,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聘用考条件的,取消考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否定的,暂予聘用后,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被举报且查实取消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出现缺额时,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聘用。
九、递补原则
在体检、公示、聘用3个环节中出现专业空缺需递补时,只递补一轮,如果递补对象因总成绩相同排序并列影响取舍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果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均相同排序并列影响取舍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递补对象。
十、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本公告由南部县人事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南部县人事局 南部县卫生局
二OO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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