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财政局公开考调4名财会专业人员
日期:时间丢失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县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公开考调4名财会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4名。其中:县预算编审中心1名,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3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县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会专业专科以上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事业单位任职规定的基本条件;
2. 具有经过年检的合格会计从业资格证;
3. 1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
5.年龄、工作时间等,均以周年计算,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等次情形的;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或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其他影响考调情形的。
四、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全县公开发布考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均可报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年龄和工作经历以干部档案记载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考调选拔全过程。报名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选拔资格。
(三)笔试
根据符合资格的报名人选情况,组织笔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招考总成绩。
(四)面试
按面试人选和拟任用人选3:1的比例,以笔试评价得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遇面试入围人选最后1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30%计入招考总成绩。
(五)组织考察
按考察人选与拟任用人选1.5:1的比例,以笔试和面试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座谈走访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组织考察成绩按10%计入招考总成绩。
(六)集体研究确定人选
按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综合成绩,确定4名人选,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试用合格后再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及其他事宜
1、报名时间:12月27日? 12月28日。
2、报名地点:仪陇县财政局。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个人实绩及履历评价申请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仪陇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222831;监督电话:7210481 。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本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内容,仅作为相关公开信息的公益宣传,非商业用途。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网站认同或代表其观点和立场,认同其所述皆为事实!如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及时联系删除!
一、招考名额:4名。其中:县预算编审中心1名,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3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县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会专业专科以上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事业单位任职规定的基本条件;
2. 具有经过年检的合格会计从业资格证;
3. 1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
5.年龄、工作时间等,均以周年计算,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等次情形的;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或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其他影响考调情形的。
四、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全县公开发布考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均可报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年龄和工作经历以干部档案记载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考调选拔全过程。报名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选拔资格。
(三)笔试
根据符合资格的报名人选情况,组织笔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按60%计入招考总成绩。
(四)面试
按面试人选和拟任用人选3:1的比例,以笔试评价得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遇面试入围人选最后1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30%计入招考总成绩。
(五)组织考察
按考察人选与拟任用人选1.5:1的比例,以笔试和面试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座谈走访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组织考察成绩按10%计入招考总成绩。
(六)集体研究确定人选
按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综合成绩,确定4名人选,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试用合格后再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及其他事宜
1、报名时间:12月27日? 12月28日。
2、报名地点:仪陇县财政局。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个人实绩及履历评价申请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仪陇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222831;监督电话:7210481 。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本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内容,仅作为相关公开信息的公益宣传,非商业用途。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网站认同或代表其观点和立场,认同其所述皆为事实!如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及时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