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
日期:2026-03-15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聘用制法官助理3名(编外聘用,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人民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91年3月13日至2008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 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 有法律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有其他违法违纪记录的;
-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 本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本人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或有其他任职回避情形的;
- 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 有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法官助理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分为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考生可任选其一:
- 线上报名: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扫描件均为PDF格式),以“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308240008@qq.com。
- 线下报名: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办公区(嘉陵区长宁街27号)政治部204室递交报名资料。
(三)报名资料
- 附件:《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表》;
- 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
- 学信网学历学位学籍在线认证报告1份;
- 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 满足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
(四)资格初审
报名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的,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材料不全且未及时补充的,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加分政策: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总成绩加5分;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总成绩加2分。
(一)笔试
- 考试模式:采用纸质版线下答题模式;
- 考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案例分析、裁判文书写作等;
- 分值: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 注意事项:笔试具体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
(二)面试
- 入面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 分值: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 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2026年3月20日下午14:3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以下方式领取/获取准考证:
- 线上报名者:通过应聘者报名邮箱发送准考证电子版,应聘者自行下载打印;
- 线下报名者:可到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办公区(嘉陵区长宁街27号)政治部204室现场领取。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将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体检标准及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递补规则
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现场审查被考察对象报名资料原件,核实是否符合岗位招录条件。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过考察组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招聘人员,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可按监督电话反映。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
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管理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保障合法权益。
十一、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资料,如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其他事项
- 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外,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谨防诈骗。
- 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 本公告由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17-3634713(工作日办公时间)
监督电话:0817-3634254(工作日办公时间)
附件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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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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