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2009年公开考聘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1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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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农村中小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资阳人才网发布)。

    一、考聘原则
    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聘名额
    考聘名额共计180名,其中考聘农村中学教师65名,考聘农村小学教师99名,考聘幼儿教师16名(考聘学校、名额、学科等详见附件1)。
    三、考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资阳市雁江区所辖中小学校的在编在职教师不属报考范围对象)。
    四、考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考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年满18周岁以上(截止报名时),身体健康,能坚持考聘岗位的正常工作。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受党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限内的、曾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均不得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村小和农村幼儿园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中小学教师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8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教师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四)所有报考人员应具有报考学校层次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
    五、考聘办法
     考聘工作由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18日至8月20日。
    2、报名地点: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雁江区外的在职报考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非在职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其本人身份及现实表现的证明。已婚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其生育情况的证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如实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09公开考聘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报名表》。只能对岗报名。
    4、报名缴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名报考者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8月21日下午,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报名收费单据到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报考幼儿教师、村小教师和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的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考聘名额。
    2、笔试
    (1)笔试科目:《专业知识》和《现代信息技术》(指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应用基础部分)。其中报考农村小学的,语文、数学合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09年8月22日上午。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教师资格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09年8月23日公布,考生可通过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公告栏和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8月24日到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申请查分。
    3、政策性加分
    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以外的乡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所、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村组基层组织等)、社区(指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的,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1分,最高不超过6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安排在乡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将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交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面试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教师的,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报考高中除音乐、体育、美术以外的其他学科的,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报考初中、小学除音乐、体育、美术外的其他学科的,不进行面试。
    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分报考学校、学科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参加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考聘名额2:1的,可将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每科按100分计算,其中《专业知识》按80%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现代信息技术》按20%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2、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和幼儿教师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报考其他学科的,笔试成绩占75%,面试成绩占25%。考生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在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公告栏和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核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学科考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比例未达到2:1的,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其他达到面试比例的同层次同学科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最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执行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层次同一学科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公告栏和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由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否则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被聘用人员为非在职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考聘工作,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将在报名点公布监督电话,并邀请纪委、监察部门对考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监督电话:0832-6216000
    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咨询电话:0832-6215728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832-6223710
 
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
 
 
二OO九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1、资阳市雁江区2009年公开考聘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情况表.doc   
     2、资阳市雁江区2009年公开考聘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报名申请表.doc
 
资阳市雁江区人事局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
 
 
二OO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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