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提升我县城市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临时协管员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户籍在安县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公民。
二、招聘条件
1、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未受过行政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3、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礼仪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协作沟通,能吃苦耐劳。
4、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无传染病,无口吃、无残疾,身高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
2、报名手续: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有特长人员持专业技术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
3、报名时进行目测,目测合格者,填写《报名表》,并交纳考试费,根据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50元,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五、资格审查
由安县人事局和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大队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复员退伍军人笔试成绩折合前加6分,专科以上毕业笔试成绩折合前加3分。符合两个加分条件的,只选择其加分最高的一项加分,不累加。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内容:《公共科目》主要考察报考者应掌握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公文写作的基本常识。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开考比例时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笔试开考比例。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比例: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原则上为2:1。
6、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仪表举止、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7、成绩公布。成绩在安县人才服务中心、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大队、安县人事人才分网和安县行政大楼公示栏张榜公布,也可在绵阳人事人才网站www.myhm.org查询。
七、体检及考核
(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和考核由安县人事局和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大队组织实施。
八、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须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档案在安县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缴纳相关费用。
九、工作职责
在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开展工作。
十、管理使用办法
对招聘的临时协管人员,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由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大队办公室统一办理,并报安县人才服务中心鉴证,每年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
十一、工资福利待遇
协管人员的工资和保险列入财政预算,每人每月基本工资800元。统一着制式服装。由单位统一提供外套服装,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安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安县人事局和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安县人才服务中心 4336118
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大队 4361839
二○○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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