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将面向社会,招聘3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职业道德操守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工程造价人员2名
1、工程造价或工民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2个及以上的国家认可的与投资审计相关的证书,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2、具有连续4年以上的工程造价从业经验,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全国建造师等与投资审计相关的证书,可放宽到全国造价员,并在2年内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熟悉规划、设计、施工流程、招投标及合同等环节,熟悉现场各种常规的施工工艺和各类定额规范,了解相关专业的材料市场价格。
4、具有相应的法律知识,能熟练使用AutoCAD、工程计量计价等软件。
5、安心工作,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谈判和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能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1、熟练运用Sqlserver或VF数据库处理分析各种数据,能熟练操作财务软件。
2、熟练运用VB设计各种程序,使用OA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
3、有很强的自学能力,在2个月内能熟练运用AO系统进行计算机审计,并能根据需要设计各种补丁程序。
4、大专及以上学历,在一年内,能顺利通过计算机或审计署中级(含)以上职称考试。
5、安心工作,服从管理,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能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
(二)具备招聘岗位的学历、资格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25-65岁,身体健康。
(四)受雇期间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分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计算机测试)、资格复审、面试和考察聘用六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10月9日至10月18日。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审核和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锦江区审计局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填写《锦江区审计局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提交"资格审查"成功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报名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成价函〔2004〕44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 元/科,电子化考试60元/科)。缴费截止时间:2009年10 月20日。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已缴纳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09年10月21日至23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计算机测试)。时间为2009年10月24日。笔试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不低于1:3。
考试内容:
A、工程造价人员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知识》。其中《综合知识》包括:工程造价相关知识(计量、计价、法律法规等)、公民道德建设基础知识。
B、计算机专业人员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计算机专业知识考试。计算机专业知识考试为上机考试,机考的内容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中抽取401、901和403三个科目(VF数据库管理系统、Project2000项目管理和用友财务(U8)软件)。机考时间为10月24日14时整,考试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
3、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和微机操作测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本人《锦江区审计局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一份(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四张(与报名照片一致)等。
(3)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面试时间为2009年11月5日。
5、考察聘用。招聘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思想、综合能力及专业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聘人员。
6、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公示一周。
7、体检
体检执行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须在市级以上所辖的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8、签定合同
体检合格,区审计局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签订《雇用合同》。
五、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
1、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原则上实行2年一聘,合同期满后,区审计局根据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2、首次雇用的临时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雇用期限内。
六、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
薪金组成:基本薪金、绩效薪金。
(三)社会保障经费
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五大保险。
七、本方案由成都市锦江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754317 监督电话:82000800
锦江区审计局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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