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高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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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高中教师。

    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位于秀山县城,是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根据县“十一五”规划并经市教委批准新建的一所重庆市规模最大、设备设施最完善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级中学。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实施城乡统筹战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试点工程。是重庆市第一中学校对口支援、“捆绑发展”的学校。        

  学校占地450亩,政府投入资金2亿元,修建了办公综合楼、学术报告厅、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体育场、师生食堂以及教师宿舍楼10栋、学生宿舍楼6栋、教学楼6栋等一流的基础设施。计划三年招生108个教学班共5400名学生,是秀山县乃至周边区县目前规模最大、设备设施最完善的高级中学。

2009年秋期,学校正式开学。36个教学班学生1928名,来自8省市的教师128名,其中中学特级教师1名,中学高级教师39名、中级教师51名,师资力量雄厚。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考条件

(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全国各地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技能。

(四)年龄在25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0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岗位

语文 教师

数学 教师

英语 教师

生物教师

2

2

2

1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程序:公开招聘采取初审、初选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宣讲

1、地点:西华师范大学

2、宣讲时间:2009年11月25日下午2:30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先下载并填好有关报名材料后现场报名的方式。

考生先下载《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1份,在相应位置贴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准备同底3张上交,按要求填写《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后于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有关人员到西华师范大学宣讲结束时交工作人员。同时上交由学校院系盖鲜章的本人前三年的专业成绩及平均分证明和本人自荐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三)初审

报名结束后,公开招聘考务工作小组分组审阅考生报名材料及自荐书,确定初选人员。下午1点钟在宣讲地点公布初选人员名单同发放初选准考证。

(四)初选

初选时间为5分钟以内,初选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教师综合素质。

初选时间:在发放初选准考证1小时后开始。

初选地点:在发放初选准考证时通知

初选成绩公布:初选结束后1小时在初选地点公布初选成绩同时公布面试操作流程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

初选成绩满分100分,初选成绩=大学生前三年专业成绩(100分制)平均分×40%+初选评委分(满分100分)×60%,其中前三年专业成绩平均分由学生本人提供并加盖院系鲜章,否则不计分。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根据初选成绩,按在该校招聘岗位职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教学基本功。

面试内容为考生试讲一个教学片段,时间为15分钟以内。

面试地点:在公布初选成绩时公布面试地点。

面试在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进行。分文科组(语文、英语、历史、地理、政治、音乐)、理科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信息技术)二个面试小组同时进行面试。

(六)考试总成绩(100分)。考试总成绩=初选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及发放政审材料

根据在该校招聘岗位职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被确定为体检的人选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庆市秀山高级高中教师拟聘人员),发放重庆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体检表》和政审材料。当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被确定为体检的人员须持《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自行进行体检,体检后将《体检表》、相关体检资料和政审材料于2009年12月15日前寄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并结合行业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本人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核与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招聘职位的适应情况(招聘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无重大疾病史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进行审查和考核。因考核与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仍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签订合同

2009年12月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派人前往高校与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大学生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收取就业保证金贰仟元。

要求签订合同的拟聘人员必须在2010年春期重庆市中小学开学时,前往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顶岗实习。凡未按时到校顶岗实习的《人事聘用合同》一律作废。拟聘人员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将分配住房和发放一定的生活费。顶岗实习时间为二至三个月,在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将为拟聘人员完成毕业论文和论文答辩提供时间保证。

签定合同人员必须于2010年7月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提交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审查,否则之前所签《人事聘用合同》作废。

  因其它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仍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政审均合格者,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学校将尽最大努力保障教师福利,在完成学校各项目标任务的情况下年总收入预计平均可达4万元。学校同时提供一套(50 左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标准住房,在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工作满20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人员享有房屋终身居住权(法定继承人无继承权),工作期满20年不愿继续居住的由有关部门进行房产评估,对其住房进行经济补偿后由学校收回。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秀山县教委负责解释。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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