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事局关于公开考调(聘)部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日期:时间丢失
营山县人事局
关于公开考调(聘)部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经研究,现就我县公开考调(聘)部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符合《营山县人事局关于公开考调(聘)部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营人发〔2009〕88号)文件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原《公告》(营人发〔2009〕88号)中报考县最低生活保障局“文秘岗位”的“岗位条件”调整为:须是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其他条件与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文秘岗位”条件一致。
营山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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