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名。按照《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工勤岗位和市属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攀委办〔2005〕90号)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汽车驾驶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资格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强,吃苦耐劳,工作踏实。
2.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含2009年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攀枝花市户籍,身体健康,经过驾驶专业培训并取得B级以上驾驶资格,驾龄两年以上,无严重违章违规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记录,能熟练处理普通车辆机械故障。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日期:2010年1月11日~1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机场路学府广场2号楼302室)。
(三)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应出具学校相关证明)、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时另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四)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在报名处领取),由市政务中心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1月18日下午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中心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签定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关系,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报名人数达到1:3或以上方可开考。笔试内容为道路交通法规及安全基本知识等,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白天和夜间驾驶的基本操作、应急处理及机械故障的排除等,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总成绩为100分。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3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70%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如有并列名次时,前3名中的并列名次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四)成绩计算及成绩查询
应聘者最后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70%)×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在攀枝花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或凭本人考号电话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确定名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攀枝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新补充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市人事局,由市人事局下发聘用通知,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送市人事局鉴证。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按攀委办〔2005〕90号文件及有关政策执行。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政务服务中心组成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组织、监督。欢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市政务服务中心3339816
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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