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急需,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项目管理、地矿、工程造价等71名短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及岗位数
本次招聘单位均为县级有关灾后重建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部门,全县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共71个。
详情见《青川县部分单位急需招聘灾后恢复重建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一定资质(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非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资格见附件要求)。文化程度为大专及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国家相应执业资格者,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责任心,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好的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电话、邮件报名等多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青川县人才交流中心(青川县乔庄镇小学原教学楼4楼),报名电话:0839-7202524,联系人:杜银香、安强;报名邮箱:qcxrsj2008@126.com(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再发送至此邮箱)。
报名时间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7日止。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3、本人工作简历(2份);
4、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应聘意见。
上述材料中,非现场报名人员可在面试时一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其他资料可通过邮箱传递。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请认真阅读本次公告、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根据自己资质、资格和条件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和用人单位共负责进行,审查结果将及时通知报名者本人。
3、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招聘办法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集体决定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及业务操作,同时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时间另行确定。
(二)面试合格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为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急需紧缺人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进行管理。招聘人员不占用人单位正式编制,聘用期限为1—2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实行一年一聘。
(二)工资待遇
在聘用期间内,实行协议工资,原则上每月控制在4000元左右,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根据岗位情况议定。
聘用期内,用人单位将帮助协调解决应聘者的住宿、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本公告由青川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9—7202524(办公室)
联 系 人:杜银香 15984074951(手机)
安 强 15892288110(手机)
联系邮箱:qcxrsj2008@126.com
联系Q Q:445623554;39028174。
附件1:《青川县部分单位急需招聘灾后恢复重建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青川县招聘灾后恢复重建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
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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