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上半年雅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为做好雅安市文化馆考核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音乐表演和音乐创作岗位工作人员各1名。音乐表演岗位要求应聘者专业为音乐表演,音乐创作岗位要求应聘者专业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创作;所有应聘者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31日后出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雅安市文化馆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4日。报名时应填写《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3张。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
报名地址:雅安市文化馆(雨城区新康路29号)一楼办公室
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0835)8505190。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于3月24日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考核
本次考核由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会同市文化馆共同组织实施,接受人事和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
考核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进行测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初步人选,并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报考资格等进行核实确认,按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上岗
(一)公示
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根据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报雅安市人事局审核确认,按现行人事管理办法进行聘用和管理。
对没按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缺额按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本公告由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八、咨询、监督电话:
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
(0835)8503530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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