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事局、广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新进机关工勤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试行意见》(广人发[2007]32号)规定,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驾驶员2名。
三、招聘岗位报考条件
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A2及以上驾照,有8年以上连续驾驶经历,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和其他不良记录,目前在从事驾驶工作,身体健康。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拟定于2010年4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在市委群工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原件、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面试及操作:
资格审查、面试及操作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考核以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处理问题能力、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岗位所必备的知识等为重点进行,总分100分。
操作考核:考核评审组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1-3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操作考核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操作考核。
(三)考察:考核评审组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1-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察主要以本人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为依据进行。考察组按招聘职位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在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办公楼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七)因体检、考察及试用过程中不合格,中共广元市委群众工作局可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缺额可以依次递补。
(八)本次招聘的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内是单位人,解除合同后是社会人;工勤人员的聘用、续聘、解聘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招聘人员按照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事局、广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新进机关工勤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试行意见》(广人发[2007]32号)进行管理。招聘人员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确定,原则上参照我市同类人员的标准执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80158819
办公室电话:0839-3262412
201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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