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青神县2010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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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事局 青神县教育科技局
2010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简 章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一、招聘名额:
  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8名。其中:电子技术专业1人,机械专业2人,旅游管理专业1人,艺体类(音体美)1人,市场营销专业1人,酒店管理专业2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艺体类教师具有全日制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教师具有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习实践指导能力。年龄35岁(按周岁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以下。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眉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0日—5月12日。
  2、报名地点:青神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青神县建设路30号),联系电话:028—38813549。
  3、报名要求:
  ⑴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⑵考生要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系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若招考单位有事通知考生,电话联系不上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所需材料:
  自荐书、毕业证书(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并认真填写《青神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出具本人的委托书及相关证件、证明,相关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6、报名交费: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交笔试费50元,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二)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笔试
  (1)笔试为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内容测试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5月23日,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主要内容是相关岗位知识和综合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5月23日,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笔试和面试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员进行体检,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某岗位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名额。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核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取消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
  5、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教育科技局和人事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公示人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公示人因举报经查属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
  6月,由拟聘人员与教育科技局草签聘用合同。7月20日前拟聘人员应将个人档案转交到青神县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站,待审查档案合格后,在教科局规定的时限内到教育科技局报到,并由人事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教育科技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青神县纪委、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38811535。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局和县教育科技局负责确定和解释。
青神县人事局
青神县教育科技局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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