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开考聘机要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区机要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
2、未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其中,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3、年龄25周岁(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及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考聘岗位及人数
机要岗位,3名(女性1名、男性2名)。
四、考聘方式
本次考聘统一采取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考名额和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比例不能少于1:3;因报考名额不足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区人事部门批准可降低为1:2,降低后仍达不到降低后的开考比例的,相应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考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于2010年 5月 17日在南充人才网、南充日报、区党政网、区政府公示栏、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2010年
(三)考试:考试分公共知识笔试和面试;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计入总分,分数的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时间:
(四)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及考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录取岗位的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在招考名额内首选研究生考生进行考察,如仍不能处理,则先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只加试面试),加试工作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织。主要考察考生遵纪守法、德才表现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期间,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事部门提供本人学籍档案原件;考察中若发现考生有违法违纪行为并且在影响期内的、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为不合格。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个人在收到结果后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仅限一次,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替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在考察、体检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相应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考察、体检对象,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体检。
(七)费用收取:笔试一科收报名费50元;面试每人收费80元;体检按医院规定收取费用。
六、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不少于7天时间的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人事部门按程序审批和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2010年应届毕业生根据本人自愿,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定用人协议,待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考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后签定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考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一月(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时间为准)内不到人事部门办理手续、或办理了手续不到用人单位上班的(以办理手续时间为准),视作自动放弃,缺额不再替补,条件成熟时再组织考聘。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区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拔款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类正式职工相关待遇。
八、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817---3630310
二○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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