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结合单位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考聘高中教师(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单位、专业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聘高中教师(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50名(详见《南部县公开考聘高中教师(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学校、数量、岗位》)。
二、考聘范围和对象
考聘工作人员面向社会,符合考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2007年1月1日后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期未满3年的“特岗教师”不属于考聘范围。
三、考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专业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五)取得教师资格,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六)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可以是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考聘录用后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任。
(七)凡已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如要参加本次考聘,必须经原单位同意,聘用后如与原单位发生合同纠纷,一切责任自负。
(八)报考岗位不作专业限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南部县人才市场(新华路441号)
联系电话:0817-5521926 0817-5530002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报名所需资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四张,如实填写《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考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五)《准考证》领取: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岗位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相应调整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考聘计划。开考时因故缺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试仍然有效。但出现参考人数等于或小于岗位名额数的情况时,参考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能聘用。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0年7月4日,地点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考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划定分数线,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影响取舍时,专业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均相同排序并列,则一并纳入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笔试缺考,进入面试人员的人数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面试时间:2010年7月11日,地点和具体时间在南部人事网公告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笔试、面试对象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三)政策性加分。符合中央、四川省加分政策的,按照政策规定加分。考生加分资格由县人事局审查确认,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等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的原件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面试的命题范围:1、专业科目知识。以2009年度秋季南部县使用的高中教材为主(职教岗位以现行职高教材为主)。2、公共科目知识。主要以《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法律法规,公共服务等内容为主。
(五)考试科目分值、权重及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80%(其中:公共科目100分,占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100分,占笔试成绩50%),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20%。
考生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含加分)+面试折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参考人员的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排序并列影响取舍时,首先按国家、省、市规定的优先政策优先确定体检人员,再按专业科目成绩确定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最后,如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均相同排序并列影响取舍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2010年7月16日,具体时间待定。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初检公示三日内申请复查一次,复查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查为准。
在体检中,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聘岗位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七、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由考生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按填报岗位依次选择定岗学校。选岗时间2010年7月17日,具体时间待定。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排序并列时,专业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选岗;如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均相同排序并列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后的名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选岗。
八、考核和公示
选岗结束后,对拟聘人员的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不予受理。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聘资格。考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被举报且查实取消资格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选岗。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聘用考条件的,取消考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否定的,暂予聘用后,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被举报且查实取消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选岗,再进行聘用。
十、递补原则
在体检、考核和公示、选岗、聘用四个环节中出现名额空缺需递补时,只递补一轮,如果递补对象因总成绩相同排序并列影响取舍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果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均相同排序并列影响取舍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递补对象。
十一、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本公告由南部县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部县人事局 南部县教育局
二O一O年六月一日
附:
南部县公开考聘高中教师(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学校、数量、岗位
岗位 数量 指标 单位 |
语 文 |
数 学 |
外 语 |
政 治 |
物 理 |
化 学 |
生 物 |
地 理 |
历 史 |
心 理 学 |
通 用 技 术 |
体 育 |
职教师资 |
||||||
微电 子 |
数 控 技 术 |
建 筑 |
服 装设计 |
计算机 |
旅 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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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中学 |
15 |
3 |
3 |
3 |
1 |
1 |
1 |
1 |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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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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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二中 |
12 |
1 |
2 |
2 |
1 |
1 |
1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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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三中 (职业技术学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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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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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1 |
1 |
2 |
1 |
东坝中学 |
4 |
1 |
|
1 |
|
|
1 |
|
|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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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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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兴中学 |
6 |
|
1 |
2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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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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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桥中学 |
3 |
1 |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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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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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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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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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0 |
6 |
7 |
10 |
4 |
2 |
3 |
3 |
3 |
1 |
1 |
1 |
1 |
1 |
2 |
1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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