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公开考聘编制内工作人员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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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公开考聘部分工作人员
公 告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市人事编制部门下达的考聘指标内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的年龄要求和其他条件见下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及有犯罪嫌疑尚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考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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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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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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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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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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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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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集中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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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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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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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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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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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40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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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管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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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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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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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语言表达能力强,能从事解说和计算机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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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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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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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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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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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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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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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集中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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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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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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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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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商务、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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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商务协调沟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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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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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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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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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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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设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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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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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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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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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桥梁、交通工程或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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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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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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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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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财务、审计或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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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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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8日至2010年7月9日。
2、报名地点:西充县人才交流中心(县政府办公楼六楼),联系电话:0817-4200785、0817-4202312。
3、报名所需资料:
①本人填报的《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工作经历证明并加具同意报考的意见;
④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条件的人员,应同时提供服务地县级或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统分时按有关政策规定加分。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⑤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考试费:每位考生须交考试费,笔试每科50元/人,面试80元/人。
4、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报考多个岗位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岗位经县考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因缺考导致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聘的最低录取线。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笔试时间:2010年7月28日,上午8:30—10:00。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0年7月27日下午6:30前到西充县人才交流中心(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楼6楼)领取准考证。考试的具体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折合分和政策性加分于8月中旬前在南充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折合分与政策性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聘岗位人数1:3(降低比例开考的,按降低比例确定)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一)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分+面试成绩折合分+政策性加分)在南充人才网上公布。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与考核对象,并由人事、监察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二)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充人事人才网站、西充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
五、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事编制部门审批办理上编、签订聘用合同、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新招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在聘用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
(二)公示期有群众真实姓名反映不符合条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因特殊情况,本人自动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县人事局通知办理聘用手续时间起,15天未到县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待遇
考聘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比照聘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七、考聘监督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考聘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本公告由西充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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