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公开考聘214名中、小学及幼儿教师
日期:时间丢失

蓬安县人事局   蓬安县教育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考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214名中、小学及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编聘用的原则。

二、考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有敬业精神,专业能力强,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三)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

(四)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的。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0年7月17日7月31日

(三)报名地点:蓬安县教育局

(四)报名要求:

1. 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确定报考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若发现同时报两个及以上岗位者,取消其此次考聘资格),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岗位报考人数与考聘职位数之比不得低于3:1。如低于规定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聘名额。

2.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有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要求的需持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报名时进行数码照相,以此数据制作准考证。根据川价费字[2003]237号文件,每名报考人员交考试费50元。

四、考试方式、时间、地点、计分办法及查分办法

(一)考试方式

笔试,测试《专业知识》、《公共知识》两科。《专业知识》测试所报考学科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占笔试成绩的60%);《公共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总分100分,考试时间50分钟,占笔试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考试时间

2010年8月6日上午9:00-11:30

(三)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0年8月5日8:30-18:30,实验小学。

(四)计分办法

1.考聘成绩为笔试成绩(《专业知识》与《公共知识》折合成绩之和)与政策性加分之和。

2.政策性加分。符合国家、省加分政策的(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色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干部等),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加分。

3.考生加分资格由蓬安县人事局审查确认,考生须在报名期间(2010年7月17日8:30-7月31日18:00),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年度考核材料及其它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五)查分办法

如考生本人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申请查分。根据人事部、教育部规定,考生本人不得查阅和接触试卷,查分只查各题得分及合分情况,不予重新评阅。查分信息及查分结果等情况将及时在《蓬安教育网》上公布。

五、聘用程序

(一)成绩公布。阅卷后,将在《蓬安人力资源网》(http://pa.rlzy.gov.cn/)和《蓬安教育网》(http://www.pajyj.net.cn/)以及蓬安县城主要公示栏公布考生考试成绩。

(二)体检。根据考聘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学科(类别)考聘岗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拟体检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如出现并列,《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的,重新出题加试,加试成绩分数高的优先。被通知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蓬安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收悉证明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届时在蓬安教育网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复检不合格者则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其空出名额按学科岗位考聘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等,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四)公示。体检及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蓬安教育网和蓬安县城主要公示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岗位选择。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分学科岗位按考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和岗位;在选择岗位时若出现成绩并列,则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若《专业知识》分数也相同,则重新出题加试,加试成绩分数高的优先选择岗位。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岗位选择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其空出的岗位在该学科岗位依次等额递补。

(六)办理手续。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和按时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学科岗位依据考聘成绩从高到低分别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及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新考聘的教师三年内不得跨行业调动。

六、待遇及管理

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这次公开考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在蓬安县监察局及新闻媒体的全程监督下,由蓬安县教育局牵头,蓬安县人事局、蓬安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配合组织实施。

(二)严格考聘纪律,参照四川省2010年高考相关要求,本次考试对考生实行入场安检,于2010年8月6日上午8:30开始入场安检。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参与公开考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的工作人员,须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回避的规定。

咨询电话:蓬安县人事局  0817-8607896

蓬安县教育局  0817-8629152

监督电话:蓬安县监察局  0817-8624444

 

附件:蓬安县2010年公开考聘教师岗位表.xls 

蓬安县人事局  蓬安县教育局

 

二○一○年七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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