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人事局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顺庆区2010年面向区外考调在职教师、区内农村学校教师考调到城区学校的公告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顺庆区2010年面向区外考调高初中在职教师40名,区内农村学校教师考调到城区学校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调,选贤用能。
二、考调名额及学科分布
(一)面向区外考调在职教师40名,补充到城区学校。层次及学科分布如下:
高中20名。其中:语 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3名,化学3名,政治2名,历史2名,生物2名,地理2名。
初中20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3名,政治2名,历史2名,生物2名,地理1名。
(二)区内农村学校教师考调到城区学校60名。层次及学科分布如下:
初中10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物理2名,化学1名,历史1名,地理1名。
小学50名。其中:语文18名,数学9名,英语9名,微机3名,音乐3名,体育4名,美术4名。
三、报考条件及对象
(一)面向区外考调高、初中在职教师的条件及对象。
1.政治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系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3.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工作。
4.年龄:男42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时间为
5.学历: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必须对口(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相吻合)。
6.担任高、初中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即2004年及以前毕业参加工作并在高、初中教学岗位上的。
7.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六个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2)任教以来获得过县级主管部门及以上单位授予的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
(3)2005年以来获得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教研室)及以上单位组织的竞教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区内农村学校教师考调到城区学校的条件及对象
1.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在编在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相吻合)。除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四学科中小学可交叉报考外,其余学科分层次、分学科对口报考,不得兼报。
(4)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工作。
(5)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3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时间为
(6)在农村中小学从教时间满5年以上或在村小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以区教育、人事部门正式介绍信的时间起算)。
2.限制性条件
(1)已调动过的教师,必须在新单位工作满三年(以调动介绍信记载时间为准)。
(2)为缓解城区中小学教师紧缺的矛盾,相对稳定农村教师队伍,适当控制学校报考教师数量,限额报考。即:语、数、外每科每所学校不得超过4名,其余学科原则上不得超过2名,严重超编的学校可适当增加1-2名,报考总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教师总数的20%以内。舞凤、华凤、新建三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学校的教师不参加考调。
(3)校长、副校长报考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教育局党委或区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方能报考。
四、考调办法:
(一)考调方式。面向区外考调在职教师和区内农村学校教师考调到城区学校均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考职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以讲课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讲课占40%,答辩占20%,技能测试占40%;其余学科讲课占60%、综合答辩占40%。所有成绩计算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科目及参考教材: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一科。参考教材为:光明日报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一版“教师招聘考试应试专用教材2010—2011《教育基础知识》(通用版)”。
(二)开考条件。报考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人事、教育部门报请考务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后,调减至2:1或者取消该学科考调计划。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3号)。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区内农村学校教师考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报名时须提供学校或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校级领导报考须提供区委组织部或区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考务费按规定标准收取,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80元。
4.资格审查:由南充市顺庆区人事局、教育局、监察局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有关事宜待笔试后再行公告。
五、录取及分配办法
(一)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分层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录取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录取人员中如有放弃者或有体检不合格者,所空出的名额,在相应学科报考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生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选校,不愿选择的考生视为放弃,在相应学科报考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拟调人员由人事、教育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进行等额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调动。
45岁以下(截止
七、体检
按照新的教师体检标准统一在指定医院实行等额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在相应学科报考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仍需参加体检。
八、调动及聘用手续办理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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