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 山 县 人 事 局
营 山 县 教 育 局
营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0年公开考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一批农村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考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岗位及名额
全县考聘农村中小学教师50名,其中:初中教师35名,小学教师15名(完小小学教师13名,村小教师2名)(详见《营山县2010年公开考聘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聘学校、学科、名额等情况一览表》)。
二、考聘范围及对象
(一)营山县户籍,符合考聘岗位条件的师范类中师及以上毕业生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县外户籍,符合考聘岗位条件且具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结论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考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二)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的标准。
(三)学历条件: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口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村小)教师须具有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学历以本人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为准(须有毕业证和学籍原始资料)。
四、考聘方式
本次考聘分两个阶段进行:先面试,后进行闭卷笔试,实行逐轮淘汰。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面试不计成绩,只确定“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合格人员不限制名额,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且面试合格的人员为笔试对象。
笔试设《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两科总分为100分。《公共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班级管理、公民道德建设、职业能力、时事知识等,分为初中、小学两个层次,《公共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内容为所报学科(类别)教材知识(村小教师专业知识内容为小学语文、数学教材知识),均以现行教材为准,《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一位小数。
五、计分办法
(一)考聘成绩为笔试成绩与政策性加分之和。
(二) 政策性加分。符合国家、省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色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干部等),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加分。考生加分资格由县人事局审查确认,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的原件及其它需要提供的真实资料,未在报名期间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六、实施程序
(一)发布考聘信息。今年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相关信息,由县人事局、教育局通过网站、有线电视及书面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及报名
1、面试及报名时间:
2、面试及报名地点:营山县人事局。
3、面试的组织
县上成立2010年考聘农村中小学教师面试工作小组(分初中、小学两个组),县人事、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派人进行指导和监督。
面试的组织方式:在指定的报名点设立面试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组织开展现场面试及报名工作。
4、面试的程序
(1)面试前,参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照2张,到县人事局指定的报名点领取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只选报初中、完小小学、村小中的一个志愿,报考初中、完小小学的须填报具体学科)。然后到指定面试组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交面试组工作人员。
(2)面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按面试组收《报名登记表》先后顺序逐一进行。
(3)面试后,由面试工作小组现场对面试考生确定面试结果,并由面试工作小组组长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合格的意见。
5、资格审查及报名
应聘人员持面试工作组签署了“合格”意见的《考生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资料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登记。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交能够充分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真实、准确、有效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因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出,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某一学科(类别)的报名人数与录取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在开考前要按比例进行调整。开考时,因故缺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试仍然有效。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聘成绩公布:
(四)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考聘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学科(类别)考聘岗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资格复审对象(若某学科录取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若专业知识成绩也并列,则组织讲课,以讲课成绩高的优先)。体检时间为8月29日(上午7:00);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体检结果公布2日内申请复查一次。复检仅限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聘用
(一)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者,分学科(类别)按照考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所有拟聘人员必须在公示期间提供个人学籍档案。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审核、上报、审批。
(二)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公示无异议的初中、完小小学、村小的拟聘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学科(类别)确定选聘顺序(如考生成绩并列,则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知识成绩也并列,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选聘顺序)选择聘用学校或村小。选择聘用学校时间为8月30日(下午15:30),地点在县人事局。
(三)考聘的教师,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按规定办理聘用有关手续,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新招聘的教师在三年内不得调动或改行。
(四)在本次考聘教师工作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提供学籍档案、选择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和按时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凡考前已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若本次考试合格,在与我县公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前,必须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一切责任自负。
八、纪律与监督
(一)这次公开考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察局及新闻媒体的全程监督下,由县人事局牵头,县教育局、县编办配合组织实施。
(二)在考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纪律及规定,对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相关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考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须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回避的规定。
九、附则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本《公告》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营山县人事局 8078478
营山县教育局 8213850
营山县编委办 8072868
附:《营山县2010年公开考聘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聘学校、学科、名额等情况一览表》
营山县人事局 营山县教育局 营山县编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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