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贡 市 荣 县 人 事 局
关于2010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和《荣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荣委办[2008]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县编委同意,并报经市人事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于后:
一、招聘单位性质、指标
县教育局所属学校、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国土局所属事业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金花乡、于佳乡、东佳镇的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都属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县卫生局所属医院为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招聘总指标31名。各单位招聘指标、岗位、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各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一,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
3、学历及资格证书。各岗位的学历和资格证书要求详见附件一。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5、其他条件。招聘后至少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和在近两年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招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及网址:2010年9月24 日至28日(28日截止到24:00时止)。具体报名的方法和要求见自贡人事考试网(http://www.zgpta.gov.cn)
报考者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下半年荣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见附件二)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0年下半年荣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见附件二)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考主管机关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照片审核
网上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照片审核,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者需重新上传照片,照片上传时间为
(三)报名缴费
考生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两科合计100元,并于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办理了缴费确认手续的考生,于
考生在参考期间(除笔试和面试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的办法,由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由县人事局和各主管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40%。
2、笔试内容:
(1)《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专业基础知识》:
报考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具体测试《教育法规与教育基础知识》
报考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和乡镇社会服务中心的具体测试《卫生法规与医学基础知识》
报考县水务局、县国土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具体测试《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
以上科目考试大纲以2008年《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大纲》(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荣县人事局专干股有售)为准。其中《教育法规与教育基础知识》第一部分教育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卫生法规与医学基础知识》第一部分卫生法规“食品卫生法部分”内容按
3、笔试时间。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
6、笔试查分:需查分者于
7、笔试加分: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加分。加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必须于
(二)面试
1、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依据各招聘单位分岗位的指标,按照下述比例,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考聘比(含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在面试方案中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高于此合格线的按笔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中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笔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时如笔试总分相同,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主管局、县人事局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条件进行。拟面试的人员须于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报考岗位代码10301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工作经历、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
(2)报考者如系机关职工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荣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员报考卫生局下属医院的必须经荣县计生局同意)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3.面试时间: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 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40%+公共基础知识×2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
1、按照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总分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如再相同则按笔试中《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2、
3、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者参加体检。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各主管局及用人单位在
六、确定聘用人员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
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弃权,不再递补。凡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的《聘用合同书》经县人事局(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或同意后生效。
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有关单位和考试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县人事局 联系人 罗惠民 0813—6106149
县教育局 联系人 谢富明 0813—6201448
县国土局 联系人 代义宏 13649025123
县水务局 联系人 余忠华 13990096952
县卫生局 联系人 朱世能 0813—6222381
金花乡、东佳镇、于佳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张天华 13990023791
网上报名和缴费
联系人 吴京梅18990009258
监督电话:0813—6106448
附件:1.
荣县2010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
2010年下半年荣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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