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人事局
广安市广安区招商引资局
关于公开选拔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强招商引资实效,推进工业强区战略的实施,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5名工作人员充实到我区招商队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拔人员主要派驻重庆及沿海发达地区从事招商引资工作。
(四)区内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区外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区外机关事业单位中的试用期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0年9月27日-9月30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00时)。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一栋四楼区招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226121、13982600380。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需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近两年年度考核等级证明。区外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车辆驾驶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填写《广安区选拔招商人员报名申请表》(见附表),由区招商局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报或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选取面试成绩前10名者进行考察,考察后综合研定5名拟选调、借用人员。
六、选拔方式
选拔人员选入广安区招商系统,主要从事驻外招商引资工作。其中,广安区内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6个月,借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接身份对应原则调入区招商系统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广安区外人员直接按身份对应原则调入广安区招商系统工作。
七、借用人员待遇
经公开选拔的借用人员借用期间其人事、工资及津贴(绩效工资)供给关系保持不变,由原单位负责;在借用期间因工作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等其他费用由借用单位负责。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涉及原单位考核和津补贴、奖金的,原工作单位须保证其考核成绩及经济待遇不低于本单位平均水平(借用期间在招商工作岗位上被招商局认定为不认真履职尽责者除外)。
借用人员借用期间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及岗位目标责任的,按照我区有关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兑现奖励。
附:《广安区选拔招商人员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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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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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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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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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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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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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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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
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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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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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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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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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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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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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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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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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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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费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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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
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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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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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从事招商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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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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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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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招商局
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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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事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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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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