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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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县人事局
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标准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应聘:
1、大学入学前系安县户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在安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满两年以上且现在岗的。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热爱基层和乡镇工作并愿意到艰苦的地方去,品行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及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
在18-30周岁之间(1980年11月1日-1992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及其它规定的。
四、招聘的岗位、招聘的人数和报考条件
招聘的岗位、招聘的人数和招聘专业及条件见附件1。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9:00-17:00(星期六和星期天不休息,照常报名)。
(二)报名地点
县政府行政大楼五楼安县人才服务中心(花?镇),联系电话:4336118 13568278967。
(三)报名手续
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同底免冠近照3张。如代报须持上述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代报者居民身份证。在我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两年以上且在岗的报考招聘职位还须持县组织人事或团县委的证明材料。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并填写《安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根据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进入面试后收面试费80元。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材料、证件、证明、介绍信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2、应聘者须同意在安县工作5年以上方可报名。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0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9:00-17:00,在安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县政府行政办公大楼五楼)
六、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一)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招聘计划。
七、考试
(一)笔试时间
2010年11月20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考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二科。
(三)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四)面试比例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和公告。
(六)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每科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5%+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面试成绩×30%。
八、体检及考核
(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和考核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九、聘用
(一)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办理编制、人事、工资、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按川办发[2002]40号文件规定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
十、公示
笔试成绩在安县政务网、安县党政网、安县人事机构编制网上公示;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相关事项、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将另行通知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及时查询了解。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核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二、其它事项
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安县人事局在安县政务网、安县党政网、安县人事机构编制网上公告。
十三、本公告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0816-4336299
          县人事局纪检组    0816-4336116
咨询电话:0816-4336118
 
附件:1、2010年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人数、岗位、名额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2010年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人数、岗位、名额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条件

备注

1

县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人)

3

工作人员

计算机、网络通信

普高本科及以上学历

限在大学入学前系安县户籍
毕业生

6

农业化学分析、农业环保、园艺、法律、蔬菜、水果、植保、土壤肥料

2

博物馆、历史考古、公共管理

3

财会

2

地质、建设、环保、化学

2

野生动物保护、林学及相关专业

2

水利工程、水文、工程地质

1

乡镇所属事业单位(32人)

32

不限

非在职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

乡镇所属事业单位(4人)

4

不限

普高专科及以上学历

在安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满2年以上且现在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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