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局
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6年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2010年顺庆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选贤用能。
二、招聘方式、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方式:此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考和考核引进两种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公开招考岗位及名额
(1)顺庆区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岗位2名。
(2)北城、中城、西城、东南、和平路、华凤、舞凤和新建等8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岗位7名,中医临床岗位7名,西医临床岗位54名,药剂岗位7名,护理岗位24名,共计99名。
2.考核引进岗位及名额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岗位1名,中医临床岗位1名,药剂岗位1名,西医临床岗位16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下列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区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区属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2.公开招考岗位报名条件
(1)公共卫生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共卫生(含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2)中医临床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已取得执业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3) 临床医学(西医临床)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4) 药剂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西药剂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5) 护理岗位:护理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资格,年龄26周岁以下(
3.考核引进人员报名条件
(1)公共卫生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共卫生(含预防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资格和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31日后出生),系区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共卫生(含预防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后出生)。
(2)中医临床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资格和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31日后出生),系区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后出生)。
(3)药剂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西药剂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主管药师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31日后出生),系区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校西药剂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后出生)。
(4)临床医学(西医临床)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资格和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31日后出生),系区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后出生)。
4.禁止性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公开招考及考核引进办法
(一)公开招考办法
公开招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面试为招聘岗位技能测试。考试不指定教材,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决定面试人选。
录取办法: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录取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笔试、面试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人事、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等额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
(二)考核引进办法
由人事、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纪委、监察局按照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考核,综合评分,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如考核引进人员出现缺额,其指标追加到公开招考的相应岗位。
(三)体检
对公开招考合格和考核引进的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等额体检,由人事、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分配办法
1. 公开招考的考生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不选择单位者视为放弃。引进人员由人事、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2.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选择岗位而出现的缺额,在相应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序一次递补。
五、报名及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顺庆区果城路13号)。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四) 资格审查:由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监察局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五)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面试考务安排:面试待笔试后研究决定,另行通知。
(七)考务费:按规定标准收取,笔试每人50元,面试每人80元。
六、聘用手续办理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其管理按聘用合同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关于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补充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局
关于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补充公告
因部分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较少,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区考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招聘有关事项作如下调整:
一、2011届相关专业本科生凭就读学校证明可以报考,若被录取须取得毕业证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报名时间延长至2010年12月13日。
三、延长报名时间后若部分专业仍达不到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则将开考比例调整为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开考,招考人数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招考名额,但不超过原公告中各专业(岗位)招考的总名额。笔试比例调整后面试比例作相应调整。
四、考试时间延后至2010年12月18日上午9点至11点。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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