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人事局
公开招考2011年度综合、医学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我市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医学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其他人员。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要求等条件。(年龄介定:28周岁指
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单位、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
(一)综合类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
(二)医学类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
(三)直接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四)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条件、名额等见附表一。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江油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江油市马路湾,原鸿飞公司办公楼118号;咨询电话:0816-3252771)。
(三)报名手续
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1寸免冠同底近照2张。如系2011年毕业的高等院校学生,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自荐材料及1寸免冠同底近照2张,毕业证必须在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进入面试后收面试费80元。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如系在职人员,本人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有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需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1年1月13—14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缴费发票到江油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1、资格审查
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初审,招考单位或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复审,市监察局、市人事局予以监督。
2、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整情况由市人事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综合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医学类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公开考调和直接考核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并以面试成绩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综合类。笔试为综合知识考试,笔试成绩满100分,主要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时事政治、语文基础知识(含写作)。
2、医学类。笔试为综合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相结合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时事政治、语文基础知识(含写作)。
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医学(护理)“三基”等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1、综合类。面试为综合知识面试。
2、医学类。面试为专业知识面试,具体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2011年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市人事局联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九、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有关事项,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布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上(http://www.jiangyou.gov.cn/),请考生及时查阅。
十、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政审合格后由市人事局按程序办理上岗试用手续。
经考核合格的应试人员,按规定由用人单位试用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单位正式签定《江油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执行事业单位有关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市监察局0816-3221919,市人事局0816-3252771
咨询电话:市人才服务中心0816-3252771
1、江油市公招2011年度综合、医学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名额及报名条件一览表
2、江油市公招2011年度综合、医学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本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内容,仅作为相关公开信息的公益宣传,非商业用途。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网站认同或代表其观点和立场,认同其所述皆为事实!如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及时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