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201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日期:时间丢失

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考调区政府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嘉陵区委员会、区信访局、区统计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名额

面向社会考调嘉陵区政府办文秘人员4名,面向嘉陵区考调文秘人员3名(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名,团区委1名,信访局群众接待中心1名),面向嘉陵区考调统计人员2名(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2名),面向嘉陵区考调计算机管理人员1名(区政府办后勤服务中心1名)。

二、考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2、工作1周年(截止2011年3月31日)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在职正式职工,近3年内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及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其他条件

1、考调嘉陵区政府办文秘岗位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水平和公文处理能力,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已登记的人员,下同)身份;

2、考调政府办后勤服务中心计算机管理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电脑操作及管理,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嘉陵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事业干部须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3、考调嘉陵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秘人员须具备: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水平和公文处理能力,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4、考调嘉陵区信访和群众工作局群众接待中心文秘人员须具备:男性,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的文字写作水平和公文处理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嘉陵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事业干部须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5、考调嘉陵区团委文秘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写作能力,年龄2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6、考调嘉陵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统计人员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连续从事统计工作2周年以上,熟悉计算机操作并具有统计分析写作能力,嘉陵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事业干部须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三、考调工作程序

(一)公开报名[2011年6月7日(星期二)至6月13日(星期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要求:报名时按规定填写《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1个职位。有服务年限和其他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地点:(1)报考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团区委职位的,报名地点为嘉陵区委组织部干部股(嘉陵区政府大楼8333房间),报名传真:3631163,联系电话:3631102;(2)其余的报名地点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嘉陵区人社局四楼),联系电话:3630310。

(二)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初审,着重审查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政治面貌和简历等情况,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与考调名额的比例达到5:1后,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缩减或取消考调名额。考生于6月17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统一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报考文秘岗位的考生笔试文秘及写作知识,报考统计岗位的考生笔试统计专业知识,报考计算机岗位的考生笔试计算机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考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

(四)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注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语言表达、分析判断和逻辑思维能力。报考相同职位的考生采用相同面试题,每位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每个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面试成绩都一样的,通过加试面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个人在收到结果后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仅限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经体检合格的,进入考核环节。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考核过程当中进行资格复审。

(七)替补。因考核、体检及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在考核、体检及资格复审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相应专业考试总成绩(若出现加试情况,则含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考核、体检对象,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体检。

(八)公示任用。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条件、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进行为期6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合格,统一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考调其他事项

1、报名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2、未尽事宜由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干部股及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17-3631102;0817-36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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