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原省人事厅《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对部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其中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二)招聘范围: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安居区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3名。招聘具体单位及名额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方式
本次公招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工作由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以及政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区政府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手续
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并附学历证书查询号码1个)、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原件,其中,中小学教师还应提交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提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后粘贴在贴照片规定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并凭缴费收据到信息录入处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的报考单位及岗位代码处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3.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5月27日上班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缴费发票到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笔试缴费发票领取。
(六)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专业科目考(测)试费和面试费按每人每科80元的标准收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考生报名时,到报名资格复审处办理减免手续。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时间90分钟。
2.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公招计划。
3.笔试日期、地点:笔试日期定于
4.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
(二)面试
1.面试权重: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20%。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之和,按照招聘岗位聘用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日期:
4.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考生于
5.进入面试程序出现的人员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
1、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2、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3、考试总成绩于
六、体检及考察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聘用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均相同时,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面试均相同时,加试专业笔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员。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务于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都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相关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于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招聘考务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本公告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电话:0825—8665378 0825—8665336
举报电话: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5866013 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5-8665378
附件:2011年遂宁市安居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1年遂宁市安居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
|
序号 |
招聘单位 |
经费来源渠道 |
岗位 |
招聘名额 |
条件 |
招 聘 范 围 |
招 聘 对 象 |
考试科目 |
是否面试 |
|
|
学历 |
专业 |
|||||||||
|
1 |
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 |
全额 拨款 |
专业 技术 |
4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建筑类 |
面向 社会 |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
基础知识 |
是 |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工程造价 |
面向 社会 |
基础知识 |
是 |
|||||
|
2 |
区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 |
全额 拨款 |
专业 技术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建筑类、城市规划 |
面向 社会 |
基础知识 |
是 |
|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园林景观和环境艺术设计 |
面向 社会 |
基础知识 |
是 |
|||||
|
3 |
区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 |
全额 拨款 |
专业 技术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生物工程 |
面向 社会 |
基础知识 |
是 |
|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工业分析 |
面向 社会 |
基础知识 |
是 |
|||||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应用化学 |
面向 社会 |
基础知识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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