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等规定,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二)招聘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1975年8月3日-1993年8月6日期间出生)之间;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事业单位考试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
(一)报名组织方式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工作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学生证,无学生证者由学校出具学历及专业证明)。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并下载双面打印和填写《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后粘贴在贴照片规定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并凭缴费收据到信息录入处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
(一)考试方式及所占权重
1.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内容:(1)《公共基础知识》,范围参考《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复习大纲》。(2)专业知识:范围即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
2.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计划。
3.笔试日期:所有招考单位于2011年 8月21 日笔试,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6.笔试成绩考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三天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http://www.snetda.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2.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聘用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进入面试程序出现的人员缺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审核确认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1.招聘考务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3.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1.2011年遂宁经济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附件:2.遂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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