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北川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公告
日期:时间丢失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社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体局

关于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011年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川中学教师2人,职业中学教师21人,初中教师35人,小学教师25人,幼儿园教师35人,学校卫生保健人员21人,共计139人。(具体岗位及数据详见《北川羌族自治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岗位需求表》)。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对象

1、北川中学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职业中学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3、初中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4、小学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本县在岗临聘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以上学历。

5、幼儿园教师

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6、卫生保健人员

国民教育医疗卫生、防疫保健、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貌端正。

(三)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6年)。

(四)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县在岗临聘教师、外县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出具所在单位工作简历证明)。

卫生保健人员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八)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条件、名额见《北川羌族自治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专业测试)、面试、体检等逐轮淘汰程序确定招聘对象并进行公示。

县教体局负责招聘的组织领导,并进行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专业测试)、面试、体检和综合考察等项工作。县人社局和县纪委、监察等部门领导巡视、监督招聘考试考核工作的全过程。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本次公招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选择职位

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北川政务网(beichuan.my.gov.cn)和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bcjtj.gov.cn),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职位,下载并填报《北川羌族自治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报名信息表》。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12日—8月1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报考者携带已填写好并贴上照片的《北川羌族自治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一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学科及姓名)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如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关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证明)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翼泉街14号——西河桥西侧,联系电话:0816-4823643)进行现场报名。

3、缴费和发放准考证

(1)缴费:报名时即进行缴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照50元/人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

(2)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1年8月20日—21日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县教体局人事股(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翼泉街14号——西河桥西侧,联系电话:0816-4823643)领取准考证,届时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讲(专业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专业测试)×50%+面试成绩×20%。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并经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4,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北川政务网(beichuan.my.gov.cn)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bcjtj.gov.cn)公告栏公布。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30%)

(1)笔试时间:2011年8月22日上午9: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卫生保健人员考《生理学解剖学》)。《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和教育法规等。(《生理学解剖学》内容以《生理学》、《系统解剖学》教材为准)。

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试讲(专业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试讲(专业测试))的情况,将于2011年8月23日在北川政务网(beichuan.my.gov.cn)和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bcjtj.gov.cn)上进行公布。进入试讲(专业测试)人员于2011年8月24日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地点同前)领取试讲(专业测试)通知书,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届时不再电话通知。

2、试讲(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1)试讲(专业测试)时间:2011年8月25日上8:30。参加试讲(专业测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试讲(专业测试)通知书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试讲(专业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试讲(专业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应聘教师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试讲(专业测试)结束后以折合后的笔试和试讲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3)拟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于2011年8月26日在北川政务网(beichuan.my.gov.cn)和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网站上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因拟参加试讲(专业测试)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空缺而产生试讲(专业测试)开考比例低于1:2的,面试时,调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岗位招聘计划将于2011年8月26日公布笔试和试讲成绩时在北川政务网(beichuan.my.gov.cn)和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bcjtj.gov.cn)上进行公布。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20%)

(1)面试对应聘者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专业素质、能力、技能、水平以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进行考核。

(2)拟参加面试人员于2011年8月27日8:30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和试讲(专业测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试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2011年8月28日统一在北川政务网(beichuan.my.gov.cn)和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bcjtj.gov.cn)公告栏公布,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集合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1、体检时间以公告的时间为准,届时不再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考试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教体局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以学科专业名次从高到底等额递补,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3、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核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体检结束后的5日之内)。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经教体局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以学科专业名次从高到底等额递补,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教体局汇总后报县人社局,并在北川政务网(beichuan.my.gov.cn)和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网站(www.bcjtj.gov.cn)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监察局、县人社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5天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经教体局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以学科专业名次从高到底等额递补,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个人档案到县教体局,县教体局应在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到县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县人社局在办理审批手续时,根据本人档案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并出具招聘文件。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县教体局凭县人社局出具的招聘文件,为拟聘人员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由县教体局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县教体局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县人社局出具招聘文件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在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次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市人事局备案。由此出现的空额,经教体局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以学科专业名次从高到底等额递补,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本办法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人社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1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11年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卫生保健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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