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接待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接待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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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接待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接待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拟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接待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接待员。
(二)人数:2人。
(三)资格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形象气质佳,有亲和力,身高160cm以上,知识面宽,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善于社交和与人沟通,性格活泼开朗、大方得体,普通话标准,不晕车。
3.性别:女,28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含2009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2009年6月25日至7月5日,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综合处。
(二)报名手续:符合条件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在报名处领取),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综合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7月5日下午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签定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关系,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攀枝花市情、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政务礼仪等,总成绩100分。
(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随车服务、市情市况讲解。
(三)面试
参加笔试者进入面试。主要内容为形象举止、才艺展示、语言表达、临场反应、综合印象等,总成绩100分。
(四)成绩计算及查询
应聘者最后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50%)×30%+面试成绩×70%,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成绩在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综合处查询。
四、体检、考核及试用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综合处、接待处对其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三)试用
考核合格者,试用一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相关问题
体检、考核、试用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大专文凭)、1700元/月(本科文凭)。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报市人事局批准,方能转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委、市政府接待办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公招工作的组织、监督。欢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违规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电话:3354880 18908147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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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办拟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接待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接待员。
(二)人数:2人。
(三)资格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形象气质佳,有亲和力,身高160cm以上,知识面宽,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善于社交和与人沟通,性格活泼开朗、大方得体,普通话标准,不晕车。
3.性别:女,28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含2009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2009年6月25日至7月5日,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综合处。
(二)报名手续:符合条件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09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在报名处领取),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综合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7月5日下午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签定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关系,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攀枝花市情、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政务礼仪等,总成绩100分。
(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随车服务、市情市况讲解。
(三)面试
参加笔试者进入面试。主要内容为形象举止、才艺展示、语言表达、临场反应、综合印象等,总成绩100分。
(四)成绩计算及查询
应聘者最后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50%)×30%+面试成绩×70%,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成绩在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综合处查询。
四、体检、考核及试用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综合处、接待处对其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三)试用
考核合格者,试用一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相关问题
体检、考核、试用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大专文凭)、1700元/月(本科文凭)。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报市人事局批准,方能转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委、市政府接待办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公招工作的组织、监督。欢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违规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电话:3354880 18908147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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