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考聘3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
日期:时间丢失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

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简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简市编发〔2006〕55号)和市编委下达的用编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3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且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等证书。学历和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范围、对象等见本公告附件《简阳市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职位表》。

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2012年10月24日,如“2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 10月24日以后出生。

招聘条件中要求相应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止至2012年10月24日,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职位设置有年龄要求的以职位设置为准)。身体健康且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影响聘用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

(二)报名地点:

1、报考简阳市主管部门机关工勤或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在市主管部门处报名;

2、报考简阳市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在乡(镇)政府处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毕业证、职称资格证等)和一份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报名时应聘人员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简阳市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其中,下列人员报名时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社会流动人员需由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出具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证明和现实表现材料。

(2)凡属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2、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留联系电话在公招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4、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12年11月2日上午9:00-下午18: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审查表》到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阳市东城新区市级机关办公楼三楼)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领取准考证时,一并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两科共缴费100元。

三、政策性加分申报

参加国家、省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按政策在折合后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对参加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按政策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不指年度考核优秀)的按政策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2年11月5日18时前将《报考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部、人社局、教科局或团委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和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简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加分考聘为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2012年11月9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网址:WWW.jysrc369.com)上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政策性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两科。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60%

2、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职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确属特殊职位或紧缺专业,经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人社局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名额,调减招聘岗位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在“简阳市人才网”(网址WWW.jysrc369.com)上公布。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调减或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在2012年11月10日进行,具体科目、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4、 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的总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简阳市人才网”(网址:WWW.Jysrc369.com)上公布。

5、有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的总成绩,同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名额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如有面试人员放弃面试,可在该招聘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依次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面试仍然进行,面试结果有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进入面试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简阳市人社局领取《面试证》,并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人。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市人民检察院、市妇女联合会、市公安局、市人民武装部下属事业单位民兵训练基地和民兵武器仓库、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路养护二段的工勤技能岗位面试方式为与驾驶有关的实际技能操作,其余各单位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市纪委、监察局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证》。面试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放弃或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但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环节。

(三)总成绩公布

面试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在“简阳市人才网”(网址WWW.jysrc369.com)上公布(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考试总成绩=(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核

(一)根据招聘职位名额,按照同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各岗位的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招聘单位和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2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由参检人员向医院缴纳。

(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四)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对体检和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五)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因考生自动弃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缺额,经人社局批准后,按照该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都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所有职位的拟聘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om)公示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批发文,按照人事、编制管理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依据人社局开具的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到工作单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合同管理。档案、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注意事项

1、简阳市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各环节的公告、要求和注意事项均在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om)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考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市人社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此次招考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实行全程监督

(三)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考生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本公告由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7028373 (报名咨询)

简阳市人民检察院:028-27266286

简阳市委宣传部:028-27222737

简阳市妇女联合会:028-27751859

简阳市公安局:028-27266019

简阳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028-23184151

简阳市畜牧食品局:028-27220329

简阳市人民武装部:028-27266915

简阳市交通运输局:028-27218676

简阳市国土资源局:028-27223687

简阳市坛罐乡人民政府:028-27968001

简阳市武庙乡人民政府:028-27981001

简阳市五指乡人民政府:028-27973001

简阳市云龙镇人民政府028-27761188

简阳市芦葭镇人民政府028-27461001

简阳市董家埂乡人民政府:028-27561001

简阳市石钟镇人民政府:028-27275034

简阳市雷家乡人民政府:028-27522001

简阳市金马镇人民政府:028-27791001

简阳市海螺乡人民政府:028-27966001

2、监督电话:简阳市纪委(监察局) 028-27028078

附:1、简阳市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职位表

   2、《简阳市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点击下载附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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