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营山县委党校
关于公开遴选党校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党校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党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现面向营山县公开遴选党校事业编制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遴选条件
(一)遴选对象
营山县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职干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2010年、2011年、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遴选职位及要求
事业编制教师1名。
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具有10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科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上述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12月31日。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中共营山县委党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遴选工作。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人于2012年11月8日?11月11日17:00以前到营山县委党校办公室报名,并提交《中共营山县委党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如有起草的材料、撰写的调研报告、发表的文章以及有关获奖证书等经单位证明后在报名时将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
2、资格审查。营山县委党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
公开遴选采取笔试、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组织符合遴选条件人员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内容:当前形势、南充市情、营山县情、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行政管理、领导学、经济学、法学以及策论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策论40分。
2、课堂教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遴选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人员。课堂教学内容:总的要求是要坚持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中心,着眼于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领导素质和执政能力,以掌握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为重点夯实学员的理论基础,以把握时代特征和国际经济政治形势为重点拓展学员的世界眼光,以强化大局意识和应对复杂局面为重点培养学员的战略思维,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和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学员的党性修养。具体教学内容由考试人员自行确定,写好时间120分钟左右的讲稿详案,制作好课件,在规定时间提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并由领导小组组织测评小组听取考试人员对教学内容的设计、教学的组织、课件的设计等内容进行说明,时间50分钟(不少于45分钟,不超过50分钟)。然后由考试人员对测评小组指定的讲稿内容进行教学,时间50分钟(不少于45分钟,不超过50分钟),并现场回答主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的提问1-2个。具体测评标准由领导小组确定。
3、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课堂教学成绩各50%之和计算。
4、考试、课堂教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遴选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课堂教学成绩较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对象为考核对象。成立考核组,对拟遴选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县委组织部研究。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拟遴选人选报县委同意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遴选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遴选工作接受县纪委全程监督。
(二)对违反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整个公开遴选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纪律,实行回避、通讯工具管理等制度。
九、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一科:0817-8223939。
县委党校:15387629888。
十、本公告由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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