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2013年招聘44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会公共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公告
日期:时间丢失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精神,为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会公共管理公益性岗位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公共管理机构设置公益性岗位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 zgpta.gov.cn 发布):

一、招聘对象

本人户籍在自贡市辖区内,就业困难并有就业愿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5日),2013年以前(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自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公益性岗位,指以政府作为出资主体或通过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用于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

(二)招聘名额: 全市拟招440名,其中:市本级70名,自流井区70名,大安区 70名,贡井区60名,沿滩区30名,富顺县80名,荣县60名。

四、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3年,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每年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公共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笔试由全市统一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由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组织。按报考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人员组织体检、考察和聘用。

六、报名及照片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照片审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2月5日(5日截止到24:00时止)。

2、报名网站: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

(二)报名和照片审核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会公共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报考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审核。

4、照片审核:审核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2013年2月6日(2月6日截止到24:00时止)。审核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并要求在审核期内重新上传。

5、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两科共计人民币100元。经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务于2013年2月7日(7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报名时不缴纳报名费,报名缴费结束前,即2013年2月7日12:00(上午8:30?12:00)前凭以下手续到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就业促进科(自流井区汇东路118号)审核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6、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2月22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准考证,或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地址:自贡市交通路1号,人才服务中心大楼二楼)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照片上传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七、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分别各占总成绩的50%。

(一)报考比例

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招聘岗位,划定笔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达到最低合格线的择优聘用,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科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25%。

2、笔试时间:2013年 2月23日,其中上午8:30?10:00《公共基础知识》,10:30?12:0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3年2月28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组织实施。按公告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3月1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和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由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3月5日至3月6日两天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到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3年3月8日前(8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方案。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5%+《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25% +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科目成绩高低排序)。体检人员名单由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行承担。

九、考察

考察由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后认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十、公示

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招聘人员后,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市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会公共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3?8206591)。

十三、工资及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工资薪酬标准专科生每月1300元、本科生每月1500元、研究生每月2200元;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奖励1个月工资薪酬;在三年聘用期内,服务每满一年,月工资薪酬增加200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二)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三)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由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其进行人事代理,聘用期限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计入工龄。

(四)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未尽事宜,按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人社发【2013】5号文件执行。

十四、咨询电话: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0813?8111923)。

十五、本公告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自贡市2013年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会公共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职位表。

 2、自贡市2013年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会公共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报考信息表。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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