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名额
男舞蹈演员6名,女舞蹈演员6名。
三、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和行为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2张(1寸);
2、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关于未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证明;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在校生需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五、报名地点及时间
六、报名程序
(一)初审。考生到场后先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身高、体态、气质形象等),初审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二)报名。对初审合格的考生予以报名,并发给准考证。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80元。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方式
专业素质考试的内容为:表演、舞姿、技巧、节奏、形象、软开度(竖叉、横叉、腰、胯、脚背)、弹跳、协调性、模仿、表现力。考生应准备两个以上民族的民间舞(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
考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八、优先聘用
岗位末位若出现复试成绩相同人员,则按舞蹈专业毕业、有舞台表演经历、身高(由高到低)、年龄(由小到大)依序优先聘用。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加试。
九、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体检和考核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州民族歌舞团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规定的派遣期间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十、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派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837-2825770)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十一、最低服务年限
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最低服务年限内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交流。
十二、纪律要求
专业素质考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822793
阿坝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0837-2823256
阿坝州民族歌舞团 0837-2822378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坝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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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阿坝州民族歌舞团特招舞蹈演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