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0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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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意见》(成委发〔2009〕19号)精神,现就2009年“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和“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至2009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护理专业的学历要求可放宽至中专。

身体健康,能适应服务地区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符合招募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

中共党员、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区、市、县)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募岗位、数量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岗位及数量。“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招募岗位详见附件1。“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招募岗位详见附件2。

(三)服务期限。服务期2年(试用期半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本人同意,经批准可续签服务协议,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7月1日—7月8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公告,于7月1日10:00至7月8日24:00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数码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7月2日—7月9日)。考生报名后,各区(市)县组织人事、教育、卫生部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2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7月3日—7月10日)。资格初审合格者,应及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30元(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标准的60%收取,困难家庭考生,按有关规定减免报考费用),同时按网络提示打印《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缴费于7月10日24:00截止。

(四)打印准考证(7月15日—7月17日)。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在2009年7月15日9:00至7月17日24:00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笔试(7月18日)。“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占总成绩的40%。“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点设在各区(市)县(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7月24日)。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前述网站和各区(市)县人事部门公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招募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

(七)资格复审(7月26日—7月28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教育、卫生部门对面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

(八)面试(7月29日—7月31日)。面试工作由各区(市)县组织人事、教育、卫生部门实施。其中,“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九)体检(8月3日—8月5日)。各区(市)县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各区(市)县组织人事、教育、卫生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

(十)确定招募人选(8月8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教育、卫生部门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招募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并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报考人员根据本人考试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选择服务单位。

  (十一)签定协议(8月16日—8月17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教育、卫生部门与所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可在报考同一单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十二)培训上岗(8月17日—8月31日)。各区(市)县教育、卫生部门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上岗。

四、待遇

享受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各项政策。

五、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关于“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和“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的招募公告,将于7月下旬另行发布。

(二)关于“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青白江区和新都区计划招募701名和199名,将分步实施,先期分别招募132名和109名。

(三)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数,已减去省“特岗教师计划”已招募人数和赴“211”重点院校已招募人数。

 

附件:

1、2009年成都市“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招募岗位表

2、2009年成都市“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招募岗位表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事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卫生局

共青团成都市委


200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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