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充市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转递流程》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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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5年《南充市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转递流程》正式出台,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学籍档案将严禁个人自带转递,同时,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多种费用从今年起也将取消。
根据《方案》,南充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如果在学校没有签定就业协议的,学籍档案由学校直接邮寄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要求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记者还了解到,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于今年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多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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