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委党校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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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委党校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6年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考核招聘1名党校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南部县委党校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条件设置一览表》(详见附件)相关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 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周岁的计算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时间)。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南部县委党校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条件设置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县域内在编工作人员和服务期未满三年的特岗教师。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四、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558819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符合报名条件所需资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三张,如实填写《登记表》。
    4、资格审查。2015年7月13日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
    5、准考证领取。2015年7月14日凭有效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讲党课。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和驾驶证等)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并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方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对确定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通过加试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审和档案审查后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向所聘单位以外流动的,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对未在所聘单位工作满5年要流动的,作自动解聘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特别提示
    1、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817-5588190
      附件:
      南部县委党校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设置一览表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bxrsj.gov.cn/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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