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招聘法警
日期:时间丢失
因工作需要,我院需招聘男法警1名。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应聘者需符合如下条件
1、基本条件。男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5岁,身高不低于1.68米,五官端正,警校毕业生或退役军人。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刑事处分及纪律处分;讲政治、讲奉献、讲学习,大局意识强;严格要求自己,有从事法院法警工作的良好操守与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听从工作调配。
3、技能条件。符合《四川省法院系统录(聘)用司法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所列项目的达标标准。
二、受聘者享有的权利
1、每月基本工资650元,我院为受聘者交纳基本养老保险。
2、《劳动法》规定的相关权利。
三、其他
1、有志成为我院男法警且符合上列条件者,请在2009年7月17日前与我院政治处联系、报名。联系人唐克杰、邱卫红,联系电话3114795。
2、报名时请提交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经历证明等。
3、经我院考核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决定聘用者,我院将与其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200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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