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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阆中市纪委 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领导同意,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纪委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阆中市试用期满的在编在职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一)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二)中共党员;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阆中市纪委干部管理室(行政中心三楼)。
3.所需资料:报名时携带报名信息表(附后)和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经我委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素养、政策运用、形势分析、文字功底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遴选名额与笔试开考人数应不低于1?3,若低于此比例,则同比减少遴选名额。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名额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3.考试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方式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考察
面试后,根据遴选名额,按照考生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监督、司法技侦、政策法规、中文写作等方面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重点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同时考察其“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社交情况,形成考察报告,报市纪委常委会确定拟调人员。
(六)调入
拟调人员报市委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遴选过程中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错误或不畅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阆中市纪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6305329
特此公告
附件:中共阆中市纪委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阆中市纪委 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27日
阆中市纪委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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