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面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25名农村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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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面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
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解决服务基层人员就业问题的通知》(南组通[2014]75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嘉陵区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招聘25名农村小学教师,充实到缺编的农村小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嘉陵区2015年10月31日前满一个服务期且考核合格现在册在岗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嘉陵区面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本公告所称“嘉陵区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系指:我区“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奉献精神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未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 12月3日至2015年12月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到嘉陵区人力资源市场(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南充市嘉陵区面向基层服务人员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报名表》2份;
(6)服务合同(含续聘合同)、考核材料等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7)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1寸彩色照片4张。
所有考生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有座机号码的要注明区号,留存手机号码时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本次公招不收取笔试考试费。
(二)岗位调整
1、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2、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主管部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 12月11 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嘉陵区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2、考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复习大纲》。《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应达的知识水平所涉及的语文、数学基础知识及运用(学科分数比例为5:5)。所有笔试均不指定教材。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时间。笔试定于2015年12月12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
5、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于2015年12月15日18时前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嘉陵教育网查询。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
由嘉陵区委组织部、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陵区教育局共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由区教育局组织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选校完成后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
因体检、考察、公示、审核确认等各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嘉陵区委组织部、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陵区教育局联合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嘉陵区委组织部、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817-3886019(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局政工股)
0817-3632625(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组织股)
0817-3630310(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17-3631035(中共南充市嘉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
2、南充市嘉陵区面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报名表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局 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组织部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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