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08-29

川人社函〔2016〕104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我省大学生就业形势仍然严峻,总量压力和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深入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精准发力,分类施策,创新举措,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实现年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比去年有提高的目标。近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00号)统一安排和部署,我省将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实名登记精准服务,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活动时间: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服务对象

2016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活动目标

为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帮助尽快实现就业。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帮助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对就业困难的,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实名信息登记工作。服务月活动期间,各地要按要求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工作。省就业局在获取2016届川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名单后,将及时按户籍分解给各地,请各地通过金保专网登陆省就业局FTP,在201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文件夹下载(地址:http://10.160.48.253)。要指导基层服务平台完善实名登记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开展实名登记工作培训,使基层工作人员熟悉业务要求,掌握信息采集处理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要通过接收教育部门移交、为毕业生办理登记、报到接收、档案托管等业务和走访摸排等方式,主动登记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实名信息系统,并做实基础台账;对掌握的辖区内201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逐个进行联系,摸清人员底数,了解基本需求,联系不上的要做好记录;对后续跟踪服务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更新到数据库中,做到动态管理。

(二)扎实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各地要建立完善实名制精准服务制度,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要通过电话、网络、入户走访、公安户籍比对等方式,逐个联系实名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做到联系率比去年有提高。其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要做到不漏一人,联系率达100%,并做好标识和统计工作。要了解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开展一次职业指导,提供一份政策清单,发放一本就业服务手册。要深入企业挖掘岗位信息,了解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用人需求,指导企业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告知可以享受的就业政策。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供需对接,根据毕业生专业特点和就业需求,多组织小型化、专业化、网络化招聘活动,运用微博、微信等移动互联技术,搭建灵活多样的精准对接服务平台。要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促进计划,拓展服务项目,创新方式方法,落实岗位信息、培训见习等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或组织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将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三)着力开展重点帮扶。各地要将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长期失业等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予以帮扶。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台账,根据他们的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服务,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参加培训和见习,优先提供创业扶持,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要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开发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先向就业困难毕业生推荐。

(四)改善就业环境。各地要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通过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政策内容和申请渠道,对提出享受政策申请的,要指导帮助做好材料准备、手续申报等事项,加快政策审批办理,确保政策及时兑现。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开展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要依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服务月活动信息,宣传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发布当地招聘活动公告和招聘信息,引导有服务需求的毕业生主动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和接受服务。

各地要高度重视服务月活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督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服务月活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活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1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10月9日前报省就业局。

联 系 人:刘峰

联系电话(传真):028-87789046

邮   件:scsjyj@126.com

 

附件:201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8月24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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