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嘉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公开考聘(调)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的
公 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调)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聘(调)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计生工作;
2、考生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6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卫生技校生和计生中专班毕业生报考年龄适当放宽;
3、拟报考调名额的考生必须具有正式事业人员身份(由单位出据证明),拟报考聘名额的考生必须是未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由当地人才交流机构出据证明)。
(二)报考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考
1、2009年3月底止户口属嘉陵区的与考聘(调)专业对口的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嘉陵区外的与考聘(调)专业对口的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证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
3、2009年3月底止户口属嘉陵区,并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证的与考聘(调)专业对口的临床医学类成教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户口和学籍属嘉陵区的98年卫生技校毕业生和98、99、2000年毕业的计生中专班毕业生。
三、考聘(调)名额及资格(33名)
(一)火花中心服务站(考调5名,与区计生指导站合署办公)
1、妇产科:3名(女性,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2、检验:1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3、B超:1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二)乡镇中心服务站(考聘28名)
临床医学类28名:其中护理4名(女性)、影像1名、检验6名、其余17名(男性7名,女性10名)。
四、考聘(调)方式
本次考聘(调)统一采取笔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聘(调)名额和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比例不能少于1:2,个别专业考聘(调)名额和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无法开考的,可按报名人数相应比例缩减录取名额,再进行考试。
五、考聘(调)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嘉陵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手续(区内考生)、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执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区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嘉陵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报名时间:2009年7月20日至2009年8月7日。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区计生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报名费按照有关规定收取。
2、考试:分公共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均实行百分制,不指定考试用书,公共知识考试成绩和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各以50%计入总分。公共知识笔试主要内容及分值为:(1)计生法律法规占20分;(2)医学基础知识占80分(含生理、解剖、病理、药理、生化)。专业科目笔试实行分专业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时间:2009年8月15日上午8:00-9:30考公共知识,10:00-12:00考专业知识,考试地点见准考证,2009年8月14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3、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专业考聘(调)名额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录取岗位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考生通过加试(只加试专业知识)的方式按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加试工作由区人事、计生、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为遵纪守法、德才表现情况,考察中若发现考生有违法违纪行为并且在影响期内的或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为不合格。
4、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
5、替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在考察、体检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相应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替补考察、体检对象,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体检。
六、决定聘(调)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区考聘(调)领导小组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聘用单位与其签定聘用合同。考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聘(调)用人员一月内不到岗(或不办理手续)视作自动放弃,缺额不再替补,条件成熟时再组织考聘(调)。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区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拔款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类正式职工相关待遇。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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