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驾驶员1名。
2.招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由南充嘉陵久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优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责任心强、坚持原则,服从领导和工作分配、听从指挥,工作细致;
3.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放宽2-3岁;
4.驾驶证C1以上,驾龄三年以上;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无肢体残疾,无纹身,能适应岗位需要;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有特长者优先。
不得招聘录用的情形
1.本人及近亲属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处罚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记录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在法院有案件(原告一年内在法院有未结诉讼案件或作为被告的)及作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驾驶员工作的情形。
薪酬待遇
面议。
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电话咨询:0817—3882980;
报名地点: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嘉陵区桂府路1号);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7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资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如实填写《嘉陵区人民检察院驾驶员报名登记表》,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6日
考试
1.考试拟于7月下旬进行,考试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试分为驾驶考试、面试。采用百分制,驾驶考试占70%,面试占30%。
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检对象。
公示与聘用
1.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3.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被聘用的人员须带有效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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