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道路交通管理协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道路交通管理协警员2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具有广元市范围内户籍;
(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未婚;
(六)男性,年龄18-25周岁;女性,年龄18-23周岁;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另外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9以上,无色盲。男性体重在标准体重±15%以内,女性体重在标准体重±10%以内。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女115)。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九)其他条件:
1、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具有驾驶资格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和较强写作能力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2009年8月4日-2009年8月6日。
(二)地点: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环城西路113号)。
(三)报名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4张。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和考核政审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09年8月7日上午到旺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笔试和体能测试。
(一)笔试
1、科目:《道路交通管理》。
2、时间:2009年8月8日。
3、地点:旺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会议室。
(二)体能测试
1、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2、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3、时间:2009年8月10日。
4、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30名人员参加面试。
1、方式:结构化面试。
2、时间:2009年8月13日。
3、地点:交警大队二楼会议室。
(四)查询
请报考人员电话查询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情况。
五、体检
实行等额体检,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20名报考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一)时间:2009年8月15日。
(二)地点:另行通知。
(三)费用自理。
六、政审、公示、培训及聘用
(一)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须在2009年8月16日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参加政审考核,因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岗前培训
另行通知。
(四)聘用
岗前培训合格人员试用期满1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七、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在聘用期生活、住宿自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安局解释。
联系电话:0839-5202075
监督电话:0839-5202021
二??九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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