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函〔2025〕12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用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用对象和范围
2025届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招用,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用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及薪酬待遇
(一)岗位设置
岗位名称 |
岗位条件 |
人数 |
服务期限 |
科研助理 |
1.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专业:不限专业;
3.具有科研意识,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责任心和学习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
5人 |
1年 |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用的科研助理为非事业编制招用人员,月薪税前3500元,合同(协议)期1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16: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二维码:
3.报名须知。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用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和《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招用科研助理岗报名表》(附件1)的各项内容,因虚报、误填、漏填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4. 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本人携带相关资料,现场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后,即可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参加现场审查,不再单独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2)审查时间:2025年7月18日8:30-16:30,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3)审查地点: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236室(高坪区小龙街道宏发路94号)。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17—2702737。
5. 审查资料
(1)《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招用科研助理岗报名表》1份(附件1),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并提供2寸彩色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本科及以上需提供)。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考核通知书参加现场考核。
6.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本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
(2)资格审查贯穿招用全过程。线上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试、招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
1.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成绩计算
(1)所有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19日—20日
(2)地点: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详细时间、地点见考核通知书。未准时到达指定考核地点报到者,取消本次考核招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用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公示无异议的拟招用人员由学校人事部门进行考核审查。主要复核拟招用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被考核人员须向学校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违法记录证明。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招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用人员,并在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5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招用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用的,按规定办理招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招用;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招用资格。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招用手续
拟用人员由学校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为一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等手续。拟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有关注意事项
(一)招用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和其他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招用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招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五)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六)面试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七)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八)考核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九)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十)在招用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招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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