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市中区卫生系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开选聘1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名会计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人数及单位:
招聘专业 招聘人数 招聘单位
医学影像诊断 4人 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肿瘤医院、苏稽镇中心卫生院各1人
西医临床 14人 区人民医院外科4人、内科3人,苏稽镇中心卫生院妇产科1人,土主、棉竹、悦来、九龙、临江、杨湾卫生院各1人
会 计
2人 土主镇、茅桥镇中心卫生院各1人
合 计 20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全省范围符合条件人员。
(二)条件:
1、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年龄在18—35岁(1991年8月1日前至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己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聘用工作经历达10年以上的可放宽至40岁(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报考者应具备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执业资格,其中报考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肿瘤医院的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9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二)报名地点:乐山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市中区清风街294号市中医院旁)。
(三)报名手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区外报考者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有关材料。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专业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人员须填写《市中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聘用人员本人承担。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考务费50元。
四、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人数与招聘专业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报请区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调整为2:1,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该招聘专业的招聘人数。
五、考试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专业知识》分西医临床、医学影像诊断、会计共三类。报考人员按所报专业对应答题。
2、笔试时间:2009年9月6日
上午:8:30—10:00《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请于2009年9月4日17:00前到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09 年9月7日在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公布,也可登录乐山人才服务网(www.lsrc114.com)查询。
(二)面试
依据本次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区卫生系统公招领导小组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09年9月8日12:00之前到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2009年9月9日。
面试地点:待定。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因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因面试人选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后考生的总成绩(笔试、面试及加分)于2009年9月15日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公示栏和乐山人才服务网公布。
六、体检、考核及公示
(一)体检:区卫生系统公招领导小组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区卫生系统公招领导小组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要求,按规定到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审查同意后,在考核合格的人选中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核:由区卫生系统公招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形成考核材料。
体检、考核中有不合格的,按照参加面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乐山人才服务网公示7天。
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依次按程序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所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招聘单位。
(二)由区人事局下达聘用计划,用人单位凭区人事局的聘用计划上编制、审批连续工龄、核定工资、办理聘用手续。对应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进行管理。
(三)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后出现的缺额在考核合格的人选中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招聘纪律、严守机密,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四川省监察厅有关违反考风、考纪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区纪委、区监察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九、本简章由乐山市中区卫生局、乐山市中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2130073。
咨询电话:区卫生局 2422047 区人事局 2131732
二00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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